商貿法規
了解最新國際貿易商業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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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決定對特定無人駕駛航空飛行器或無人駕駛飛艇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出口管制從2023年9月1日起實施,包括對航空發動機、載荷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反無人機系統等相關設備的管控。出口經營者需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出口許可手續。
查看更多新加坡于2023年6月26日通過WTO發布TBT通報,公布了對《節能法》下的《節能(管制商品和注冊供應商)條例》和《節能(規定管制商品)令》的擬定修訂。這些修訂旨在提高新加坡家庭使用的受管制商品的平均能源效率,主要涉及對便攜式空調、管制燈、電視、分體式空調和冰箱的最低能源績效標準(MEPS)和強制性能源標簽計劃(MELS)的擴展或修改,以及對新注冊和續展注冊的測試標準的修訂。
查看更多歐盟委員會已發布法規(EU)2023/1464,修訂REACH法規(EC)No1907/2006,增加第77項限制項以限制家具、物品和道路車輛內部釋放的甲醛。該修訂將于2023年8月6日生效,并將于2026年8月6日后實施。
查看更多歐盟在2023年7月11日對RoHS指令進行了最新修訂,對工業監測和控制儀器的電子電氣設備類別下增加了汞的豁免。該豁免是由于在這一特定用途中消除或替代汞在科學或技術上是不可行的。這項豁免的有效期限制到2025年底。本修訂指令將于2023年7月31日生效,各成員國應在2024年1月31日前通過并公布。
查看更多近日,韓國環境部根據K-REACH法案,計劃將鉛化合物和苯指定為限制物質。這一行動旨在減少這兩類化學物質在特定用途上的使用,以防止其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潛在影響。本文將深入解析限制物質的定義,以及鉛化合物和苯對環境和健康的影響,以及相關政策對產業的潛在影響。
查看更多2023年7月12日,歐盟委員會發布食品接觸用塑料法規(EU)10/2011的修訂法規(EU)2023/1442,主要修訂內容包括撤銷兩項許可物質,加嚴對鄰苯類塑化劑的要求,修改已許可物質的使用要求并新增許可物質。新法規自2023年8月1日起生效。
查看更多本文詳細解讀了2023年7月10日由歐盟委員會正式通過的《關于可能扭曲歐盟市場的非歐盟成員國政府補貼的規定》的配套實施細則,澄清了申報提交的要求,歐委會的調查權力,限制性承諾的提交以及透明度和報告義務的范圍,相關經營者在調查程序中的程序性權利等。為企業應對新規提供了具體指引。
查看更多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于2023年6月26日,向WTO提交了G/TBT/N/KOR/1150號通知,計劃對《生物制劑等品種許可、審查規定》進行修訂,以加強國內生物制劑安全。修訂內容包括對新出現的活菌制劑等名詞的定義,適用于設計質量體系的質量審核要求,藥理作用和臨床試驗效果資料的“科學論文引用索引”范圍的擴大,變更制造方法時,改善穩定性試驗資料的提交條件的更改,MFDS認可的自行注射產品的風險管理計劃的強制性提交程序的新增,以及RNA和DNA疫苗評價標準的建立。鑒于中國是全球第二大生物制劑市場,此次修訂對我國出口企業有重要影響,企業需密切關注并適應這些變化。
查看更多中國商務部宣布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乳制品進行反補貼立案調查,調查基于國內產業申請,旨在解決歐盟乳制品在補貼下對中國市場造成的不公平競爭壓力,調查期覆蓋2020年至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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