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日本政府在2023年8月24日開始福島核污染水排海,中國海關總署立即發布公告全面暫停進口日本水產品。該決定基于中國的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并考慮到食品安全和消費者健康。這一舉措不僅影響了數百個日本水產品生產企業和中國的進口商、經銷商,還引發了關于"日料”安全性的公眾討論。
1、公告依據:中國海關總署的決定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對食品安全存在重大隱患的情況,可以暫停或禁止相關食品的進口。
2、影響范圍:該公告影響了448個日本水產品和1075家在華注冊的日本水產品生產企業。這不僅影響了企業,還影響了中國境內的進口商和經銷商。
3、早期措施:在2011年日本核泄漏事故發生后,中國就已經有一系列應對措施,包括禁止從日本特定地區進口食品和加強放射性物質的檢測。
1、完全獲得:包括在日本出生并飼養的活的食用水生動物,以及由合法懸掛日本國旗的船舶從其領海以外海域獲得的海洋捕撈水產品等。
2、實質性改變:以稅則歸類改變為基本標準。例如,如果日本對其他國家的原產食用水生動物進行加工,而這些產品在中國進出口稅則中的分類發生了變化。
1、非臨時舉措:中國在2011年日本核泄漏事故后,就已經有了相關應對措施。本次全面暫停進口是在前述措施的基礎上進行的。
2、持續關注:中國將持續關注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情況,并視情況動態調整有關監管措施。
3、法律后續:"暫時”狀態也為后續事態變化和政策調整留有空間。
1、法律風險:包括申報不實、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和不符合食品安全的罪名。
2、經濟影響:包括短期內的業務沖擊和不可避免的經濟損失。
3、應對措施:企業應遵守相關法律和規定,做好食品安全檢測和風險評估,以防范法律風險。
1、消費者角度:消費者應根據國家食品安全標準來判斷"日料”的安全性。不是所有的"日料”都使用日本的原材料。
2、經營者角度:經營者應遵守海關總署的規定,并做好相關食品的風險評估和安全檢測。
3、政策和標準:未來,如果核污染水擴散到其他海域,應當根據國家頒布的相應標準來判斷食品的安全性。
總體而言,這一全面暫停進口的決定顯示了中國政府對食品安全和公眾健康的高度重視。這也是對日本政府單方面采取行動,引發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和擔憂的一種回應。同時,這也給予了中國的進口商和消費者一個明確的指導,以確保食品安全和合規性。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7705號-2 滬公網安備310115020099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