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咱們來聊聊一個經常遇到但又讓人頭疼的外貿問題——如何處理涉及俄羅斯的出口交易,尤其是當客戶是通過香港公司付款的時候,這種情況下,報關和退稅問題究竟該怎么操作。
你的俄羅斯客戶下單訂購了工廠的普通產品,使用的是香港公司支付的美元,合同也是跟香港公司簽訂的。根據合同條款(FOB上海),你只需把貨物運送到倉庫,并提供必要的單證。貨物的最終目的地是俄羅斯。
在這樣的情形下,你會面臨以下幾個問題:
我們來詳細解析這個情形的操作方式,以便大家在今后遇到類似情況時,能夠順利處理。
首先,最常見的問題是,報關單上的運抵國和目的港到底該填什么?由于你的貨物是運到俄羅斯,所以在報關時,運抵國和目的港都應填寫俄羅斯。
為什么這么做呢?因為海關需要根據運抵國和目的港的信息,來確定貨物的實際出口地。如果運抵國顯示為俄羅斯,而提單上的信息也是俄羅斯,那這將確保貨物的出口信息是統一的,有助于后續辦理出口退稅手續。因此,在你的報關單上,運抵國和目的港應明確填寫俄羅斯,這樣才能符合退稅的要求。
那么,報關單上貿易國(也稱交易國)該如何填寫呢?由于你的買家是香港公司,并且合同和貨款都由香港公司支付,貿易國應填寫為香港。
在這個案例中,雖然貨物最終的運抵地是俄羅斯,但實際上你的交易對象是香港公司,所有的合同、支付等商業行為都是通過香港公司來完成的。因此,在報關單中,貿易國一欄應填寫香港,這意味著你的出口行為是賣給香港公司。
對于這個問題,可能有些朋友會擔心,報關單上的貿易國和提單信息對不上,是否會影響退稅?
在這種情況下,提單上并不顯示貿易國,它顯示的只是貨物的運送路線和目的地。因此,提單顯示的目的港和報關單上的運抵國都是俄羅斯,這樣是完全合理的。而在報關單上,貿易國填寫香港是因為你的合同對象是香港公司,這并不與提單上的信息沖突。所以,完全不必擔心會影響到退稅。
為了順利申請退稅,這里有幾個關鍵點:
這種操作實際上就是一個“三方貿易”的模式,你作為出口方,香港公司作為貿易主體,貨物的實際運抵地為俄羅斯。這種三方貿易在外貿業務中是非常常見的,因此無論是海關、貨代,還是稅務機關都非常熟悉這種模式,只要單證齊全并且一致,退稅就不成問題。
在這類對俄羅斯的出口中,如果客戶通過香港公司付款,報關單上的運抵國和目的港應明確填寫俄羅斯,而貿易國則應填寫為香港。這樣不僅能符合出口退稅的政策要求,同時也能確保整個出口報關過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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