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是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組成部分之一。根據貨物性質的不同,報關程序也有一些差異。以下是一般貿易進出口業務中對海關報關的基本資料要求。
1、委托書副本一份(必須加蓋公章)。
2、核銷單一式一份(必須加蓋公章)。
3、發票一式兩份(必須加蓋公章或財務章,法人的印章無效)。
4、包裝清單一式兩份(必須加蓋公章,法人的印章無效)。
5、外貿合同一式一份(必須提供公章或合同章,法人章無效)。
6、商檢、廠檢、出口許可證、被動出口配額證書(根據貨物情況,見《海關實用手冊》)。
7、如果貨物在同一托運單位出口,其中一些是應稅貨物,一些是非應稅貨物,則需要兩份報關文件。
8、如果是需要許可證出口的貨物,應要求提供一份許可證配一次核銷單。
9、有加工清單的出口必須在出口港的海關手冊上簽字。
1、提單原件
2、報關單原件(加蓋公章)和檢驗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
3、進口報關單(商品編碼、收貨單位、公章、帶章和報關單專用章要求)。
4、進口發票原件(外國人帶章、簽字),注明產地、價格條款并翻譯成中文。
5、翻譯成中文的裝箱單原件(老外蓋章、簽字)。
6、說明原產地、價格條款和條件的合同原件(中方公章,外國人簽名并蓋章)。
7、其他可能的文件:進口許可證或免稅表;如果原產國是日本或美國,則需提供包裝證書或消毒證書原件;稅務登記證副本。
8、如果產品是由進口代理商進口的,必須出示進口代理的進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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