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實施電商新規
2023年9月26日,印度尼西亞實施了一項新的電子商務法規(2023年第31號),對進口商品的在線銷售施加了新的限制。根據這項法規,社交媒體平臺不得作為商品銷售平臺,電子商務平臺上銷售的進口商品的最低離岸價格(FOB)被設定為每件100美元,且電商平臺不得銷售自產的產品。此外,所有在線銷售的進口產品必須符合印度尼西亞的法規要求,包括產品通報和Halal清真認證。
化妝品通報申請人推薦函
2023年10月12日,印尼發布了關于化妝品通報申請人推薦函的技術文件和設施檢查清單。此文件是化妝品通報申請的強制性文件,由當地UPT BPOM執行。這標志著印尼在化妝品監管方面采取了更加嚴格的措施。
調整化妝品進口要求
印度尼西亞食品藥品管理局(BPOM)于2023年10月13日發布了對《關于監督藥品和食品進入印度尼西亞的法規》的草案修正案。該修正案包括將進口化妝品所需的證書從進口邊境后檢查改為邊境檢查,即產品放行前即需要。如果SKI邊檢申請所需的分析證書(CoA)未由制造商發放,則必須由認可的實驗室發放。
韓國發布化妝品測試指南
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于2023年10月18日發布了一份眼刺激性替代方法測試的新指南:重建人角膜樣上皮模型(RhCE)測試方法。這一指南基于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最新批準的替代測試方法制定,標志著韓國在化妝品測試領域的進一步發展。
印尼與沙特簽署清真產品MoU
2023年10月19日,印度尼西亞與沙特阿拉伯簽署了關于清真產品質量保證的諒解備忘錄,涉及評估程序、標準規范和發放清真證書的技術法規,以及BPJPH和SFDA發放的清真證書在出口產品中的相互承認。
新加坡修訂化妝品原料清單
2023年10月25日,新加坡發布了《健康產品(化妝品產品-東盟化妝品指令)(修訂案2)法規2023》,宣布修訂化妝品原料清單。這些修訂與東盟化妝品科學機構(ACSB)會議對《東盟化妝品指令》(ACD)所做的修訂一致。
韓國修訂化妝品禁用成分分析方法
韓國于同一天修訂了《化妝品禁用成分分析方法指南》,其中包括檢測鄰苯二甲酸酯類(phthalate)成分的數量增加,以及對包括鄰苯二甲酸酯類成分在內的23個禁用成分的最新分析方法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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