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對廢舊電子產品和鋰電池的進口有著嚴格的法規和要求。進口商需詳細了解并遵守以下程序和法規,以確保合法進口。
(1) 生產商進口許可證(API)
首先,進口商需要向印尼貿易部申請生產商進口許可證(API)。這是進口廢舊電子產品和鋰電池必需的文件之一。
(2) 經營許可證
接著,進口商需取得注冊進口商或生產類進口商的經營許可證。這證明了進口商有權進行進口活動。
(3) 稅收許可申請
完成上述步驟后,進口商還需向National Single Window System(SINSW)提交稅收許可的申請,以便完成所有法定進口程序。
2020年底的第100/2020號法規
根據印尼貿易部頒布的第100/2020號法規,除了電動汽車行業之外的廢舊鋰電池是禁止進口的。這項規定特別涉及到廢舊鋰電池在印尼境內的使用和分配。
API-P許可證的要求
對于電動汽車行業中廢舊鋰電池的進口,必須持有API-P許可證。這種許可證僅發給那些需要進口原材料進行在印尼的生產活動的公司。而且,進口的廢舊鋰電池必須直接用于生產過程,不允許轉賣給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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