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日,韓國企劃財政部發布第1074號令,宣布對原產于中國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針葉木膠合板繼續征收反傾銷稅。根據公告,此次反傾銷稅率統一為7.15%,措施自2023年11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該決定覆蓋的產品包括半化學秸稈纖維素瓦楞原紙和其他類型的瓦楞原紙,具體涉案產品的韓國稅號為4412.39.9000和4412.99.9100。
韓國最早在2015年3月13日對原產于中國的針葉木膠合板啟動了反傾銷調查。2016年3月11日,韓國作出初步裁定,開始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4.22%至7.15%的反傾銷稅。隨后在2020年8月20日,韓國貿易委員會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建議繼續對中國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依據2020年11月6日發布的第814號令,韓國繼續對中國的針葉木膠合板征收5.33%至7.15%的反傾銷稅,措施有效期為三年。
2023年7月3日,韓國企劃財政部對中國針葉木膠合板啟動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經過調查與分析,2024年4月18日,韓國作出第二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建議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
根據此次終裁,所有被調查的中國供應商均被征收相同的反傾銷稅率,即7.15%。具體供應商名單和稅率如下:
序號 | 中國供應商參考譯名(供應商英文名) | 反傾銷稅率 |
---|---|---|
1 | 漳州柏樺木業有限公司(Zhangzhou Baifar Wood Industrial Co., Ltd.) | 7.15% |
2 | 青島龍宇木業有限公司(Qingdao Longyu Timber Co., Ltd.) | 7.15% |
3 | 貴港市東海木業有限公司(Guigang Donghai Wood Co., Ltd.) | 7.15% |
4 | 廣西貴港市昌海木業有限公司(Guangxi Guigang City Changhai Lumber Co., Ltd.)、廣西貴港市盛哲木業有限公司(Guangxi Guigang City Shengzhe Lumber Co., Ltd.) | 7.15% |
5 | 貴港市金禾木業有限公司(Guigang Jinhe Wood Co., Ltd.)、Guigang Gangnan District Jiahe Lumber Co., Ltd. | 7.15% |
6 | 其他中國供應商 | 7.15% |
此次延長反傾銷稅的決定旨在保護韓國國內的針葉木膠合板產業免受低價進口產品的沖擊。自2023年11月6日起,所有進口到韓國的厚度大于等于6毫米的中國針葉木膠合板將被征收7.15%的反傾銷稅,措施有效期為五年。
此舉不僅為韓國國內生產商提供了保護傘,也為他們提供了足夠的時間來調整和提升競爭力。然而,這一措施也可能導致進口商和終端用戶的成本上升,進而影響市場價格和供應鏈結構。
原文公告pdf文檔:https://www.moef.go.kr/com/cmm/fms/FileDown.do?atchFileId=ATCH_000000000026467&fileS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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