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能源危機和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新能源汽車成為了新時代的理想交通工具。而隨著新能源汽車銷量的快速提升,動力電池也迎來了發展機遇。本文將深入探討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出口到目的地國家時需要滿足的認證和標準,包括美國、歐盟、尼日利亞、坦桑尼亞和沙特阿拉伯的導入認證要求,以及動力電池有關標準和出口要求。
1、美國:新能源汽車進入美國市場必須通過DOT安全認證和EPA環保認證。這兩項認證主要是由制造商自行檢測,并由制造商判斷是否符合生產標準。
2、歐盟:新能源汽車出口到歐盟市場需要獲得e-mark認證,以歐盟指令為依據,進行相關零部件的審查和車輛系統的檢驗。
3、尼日利亞:新能源汽車出口到尼日利亞需要獲得SONCAP認證,這是管制產品在尼日利亞海關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定必備文書。
4、坦桑尼亞:新能源汽車出口到坦桑尼亞需要獲得PVOC認證,所有在PVOC程序涵蓋的管制產品都必須進行檢查,產品須符合坦桑尼亞國家標準或其認可標準。
5、沙特阿拉伯:新能源汽車出口到沙特阿拉伯需要獲得SABER認證,這是沙特產品安全計劃的在線認證系統。
1、中國標準:汽車用動力電池需符合GB38031、GB/T31484、GB/T31486標準要求。
2、歐盟法規:汽車用動力電池需要取得E-Mark認證,包括ECER100和ECER10。材料需滿足RoHS要求。
3、北美法規:汽車用動力電池需要滿足UL2580標準要求。
4、印度法規:汽車用動力電池需要滿足AIS038標準要求。
動力電池被分為UN3480(鋰電池單獨運輸)和UN3171(電池驅動的車輛或設備)兩類,屬于第9類危險貨物,在運輸時需通過UN38.3測試。具體運輸要求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包括純電動汽車、混動汽車和鋰離子電池的運輸要求。
(1)如果運輸的貨物為純電動汽車,運輸專用名稱為"電池驅動的車輛”,聯合國編號為"UN3171”,海陸運輸時為"非限制性貨物”,無包裝要求;
(2)如果運輸的貨物為混動汽車時,運輸專用名稱為"易燃液體驅動的車輛”,聯合國編號為"UN3166”,海陸運輸為"非限制性貨物”,無包裝要求。
(3)如果運輸的貨物為鋰離子電池,運輸專用名稱為"鋰離子電池”,則危險性類別為"第9類危險貨物”,聯合國編號為"UN3480”,根據其包裝導則的規定相應的包裝類別為"II”。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規定,應進行危險貨物包裝的性能鑒定和使用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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