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建立一個更符合企業生產實際的單耗管理模式,有效降低加工貿易企業的運營成本,并推動加工貿易的升級,黃埔海關自2023年5月起開始了單耗參數化管理模式的改革試點工作。
一、改革試點的適用范圍
此次改革試點適用于黃埔海關關區內的所有加工貿易企業。
二、改革試點的啟動時間
改革試點從2023年5月20日開始。
三、改革的內容
改革的主要內容是改革現行的單耗標準監管模式,取消單耗標準的剛性管理要求,將單耗標準轉化為單耗風險參數,實行單耗參數化管理模式,并優化單耗參數在海關監管中的應用。
四、改革的優勢體現
(1)申報階段的變革
在過去的規定中,加工貿易企業需要在所設定的單耗標準范圍內,向海關申報其單耗。然而,在新的改革之下,加工貿易企業只需如實向海關申報其單耗,無需受到單耗標準的硬性約束。
(2)核銷階段的變革
在改革之前,如果企業申報的單位成品保稅料件耗用量超出了標準限制,海關將會依據標準的上限或下限對保稅料件進行核銷,超出的部分則不予保稅。然而,在新的改革后,海關將根據企業申報的單耗進行審核,對于審核合理的部分,將會進行保稅核銷。
以東莞一家印刷公司為例,在實際生產過程中,制作1公斤的兒童書籍需要用到1.22公斤的銅版紙,其中包含0.94公斤的凈耗和23%的損耗。在改革之前,該公司需要根據《書籍加工貿易單耗標準》(HDB/CY005-2009)的規定,將銅版紙工藝損耗率的上限設定為21%,然后進行申報。在核銷時,企業可以每生產1公斤的兒童書籍,對應保稅核銷1.22公斤的銅版紙。
在新的改革下,企業享受到了一定的優勢,該公司可以不受單耗標準剛性限制,如實向海關申報單耗。
該企業在手冊申報時,可申報如下:
但同時也需要注意兩點:一是需要如實申報單耗;二是需要準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單耗管理辦法》(海關總署第155號令)中關于凈耗和工藝損耗的定義,并且特別注意不要混淆殘次品和工藝損耗的概念,不應將殘次品納入工藝損耗申報中。
改革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省錢:有效降低加工貿易企業的運行成本。
2、省心:單耗管理模式更加貼近企業的生產實際。
3、與時俱進:協同行業協會,動態調整完善單耗參數。
總的來說,此次改革試點的啟動,將有助于更好地滿足企業的生產實際,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并推動加工貿易的升級。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7705號-2 滬公網安備310115020099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