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詳細介紹了備案的制度依據、經營食品種類、申請條件、所需材料、具體流程、備案信息的查詢及變更等。備案需要滿足一定的申請條件,提交相關材料,并按照指定流程進行。
1、制度依據: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的制度依據主要來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這些法律法規規定了向中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以及食品進口商應向海關總署進行備案。
2、經營食品種類:包括肉類、蛋及制品類、水產及制品類、中藥材類、糧谷及制品類、油脂及油料類、飲料類、糖類、蔬菜及制品類、植物性調料類、干堅果類、其他植物源性食品類、罐頭類乳制品類、蜂產品類、酒類、糕點餅干類、蜜餞類、卷煙類、茶葉類、調味品類、其他加工食品類、特殊食品類、燕窩產品類、境外遠洋捕撈等。
3、申請條件:進口商需要取得營業執照,并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需要涵蓋擬進口的食品種類。
4、所需材料:包括收貨人備案申請表、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2年內曾從事食品進口、加工和銷售的相關說明等。
5、備案流程:通過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進入"企業管理和稽查”模塊,選擇"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 進入備案信息填寫頁面填寫相關備案信息并提交,然后將所需紙質資料加蓋公章交至所在地海關企管部門,海關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不通過的,一次性告知企業補正,并退回備案申請。
6、查詢和變更:進口商可以通過申請號和查詢編號查詢備案進程、修改備案信息和已備案企業名稱。如果備案內容發生變更,需要通過"進口食品進口商備案系統”向所在地海關提交變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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