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跨境電商業務已成為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詳細解析了跨境電商業務的三種通關模式:直購進口(9610)、零售出口(9610)和企業對企業出口(9710、9810),并介紹了哪些商品可以通過跨境電商渠道進口。
跨境電商直購進口模式中,跨境電商平臺、支付企業和物流企業需先傳輸交易、支付和物流的相關電子信息給海關。此數據需經由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商通關服務平臺進行傳輸。一旦信息傳輸完成,跨境電商或其境內代理人需要提交《申報清單》,該清單與傳統的報關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所有的電子信息和數據必須經過電子簽名確認其真實性。
在零售出口模式中,跨境電商企業或其代理人、物流企業在商品出口前,必須先向海關傳輸交易、收款和物流相關的電子信息。與直購進口模式類似,所有電子信息都需要通過"單一窗口”或跨境電商通關服務平臺進行傳輸,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此外,出口時還需提交《申報清單》并施加電子簽名。
在此模式中,跨境電商企業或其代理人、物流企業需通過"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平臺,向海關提交申報數據和電子信息。這些數據和信息應當真實、完整,并對其真實性負有法律責任。此外,海關對B2B出口貨物會優先進行查驗,也可以通過"跨境電商”模式進行轉關。
根據財政部及相關部門發布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和《關于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規定,跨境電商進口的商品需滿足特定的目錄要求。目前,已新增了滑雪用具等29種消費熱門商品,并刪除了刀劍1種商品。此次調整進一步豐富了商品種類,如家用洗碟機、貓砂、蕃茄汁等,均可通過跨境電商渠道進行進口。
跨境電商業務通關流程的變革反映了隨著電商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形態和規則也在不斷適應和變革。不同的通關模式有其特定的操作流程和規定,而所有的流程都注重了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保了跨境電商業務的合規性和安全性。同時,商品清單的調整也更好地滿足了國內市場的多樣化需求,為消費者帶來更多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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