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市場中,環境保護和公共健康問題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特別是,一類被稱為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PFAS)的化學物質,由于其在環境中的持久性、生物積累性和潛在的健康風險,成為國際監管機構關注的焦點。PFAS的應用范圍廣泛,從防水衣物到不粘鍋涂層,再到半導體和電路板,幾乎無所不包。然而,隨著關于這些化學品對環境和人體健康負面影響的科學證據不斷涌現,歐洲、美國、英國和日本等國家和地區開始采取行動,制定法規以限制或禁止PFAS的使用。
本文旨在分析這些地區在PFAS禁限用立法方面的進展和趨勢,探討這些法律變化對全球供應鏈、生產商和消費者的潛在影響,以及企業應如何應對這一挑戰,確保合規并減輕對環境的影響。
1、法規背景與目標
歐盟委員會通過的化學品可持續發展戰略(CCS)旨在淘汰最有害的化學物質,特別是PFAS,除非其使用被證明是必要的。歐盟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和POP(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法規是管理PFAS的主要法律框架。
2、PFAS限制及豁免
PFOS的使用已納入POP法規中,并于2019年更新,取消大部分例外情況。PFOA及其衍生物受到REACH和POP法規的共同監管,規定了多項豁免直至2036年。PFHxS最新被納入POP法規。2023年,對含有9至14個碳原子的全氟羧酸進行了新的限制。
3、未來立法趨勢
德國、荷蘭、丹麥、瑞典和挪威提出了廣泛限制PFAS的提案,該提案正在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審查中,旨在減少環境中PFAS的數量,并推動向無PFAS替代品的轉變。
1、UK REACH與PFAS監管
UK REACH在英國退歐后成立,基本上復制了歐盟REACH的法規。英國目前對PFAS的監管與歐盟大致相同,但在PFAS的監管進展方面顯示出較少的積極性。
2、監管管理選項分析
健康與安全執行局(HSE)對PFAS進行了監管管理選項分析(RMOA),并計劃將PFAS作為重點監管物質。
1、新立法
日本經濟產業省(METI)發布了內閣令,將全氟己烷磺酸(PFHxS)及其鹽類指定為特定化學物質,并禁止其使用、制造和進口。
2、禁止物品清單
2024年6月1日起,禁止進口包含PFHxS及其鹽類的十類產品,包括滅火器、金屬加工蝕刻劑、防水或防油紡織品等。
1、州級立法
多個州已通過法律禁止或限制在消費品中有意添加PFAS。這些法律通常涉及兒童用品、炊具、紡織品、家具等。
2、聯邦動作
美國環境保護署(EPA)開始采取行動,要求所有PFAS制造商和進口商向EPA報告其產品和化學品的詳細信息。此外,EPA已限制某些長鏈PFAS物質的生產或進口。
1、監管合規:企業需密切關注各地區PFAS立法的更新和發展,確保合規性。
2、替代研發:鼓勵企業投資研究和開發無PFAS或低PFAS替代品。
3、供應鏈管理:審查并調整供應鏈,確保原料和產品不含被禁用的PFAS物質。
4、透明溝通:向消費者和監管機構提供產品成分的透明信息。
隨著全球范圍內對PFAS立法的加強,企業必須適應不斷變化的法規環境,確保產品符合各國的法律要求。同時,尋找和采用PFAS替代品將是減少環境和健康風險、保持市場競爭力的關鍵。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2023007705號-2 滬公網安備310115020099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