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美國商務部的產業與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簡稱BIS)對美國《出口管理條例》(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簡稱EAR)進行了修訂,針對抗輻射加固集成電路以及包含此類集成電路的計算機和電信設備的出口管制規定進行了明確。此次修訂旨在加強對具有重要軍事應用潛力的技術的管制。
抗輻射加固技術主要用于保護半導體器件和集成電路在高輻射環境下的正常工作,這種技術對于航天、軍事和核設施等領域至關重要。在這些領域,電子設備需要能夠承受來自外部環境的極端輻射影響,以確保關鍵任務的成功執行和設備的長期可靠性。
在此次修訂中,BIS對幾個特定的出口管制商品編號(ECCNs),包括4A001、4A101、5A001、6A203和6A999進行了更新,分別增加了針對抗輻射集成電路的具體參數要求。這些具體參數的添加是為了確保涉及抗輻射技術的產品能夠在出口控制上更加精確地被分類和管理。
許可證例外GOV(Government)通常允許特定的政府實體在無需單獨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出口、再出口或在境內轉移某些物項。在最新的修訂中,BIS根據美國國防部或美國能源部的正式書面指示,將抗輻射加固集成電路及包含此類集成電路的計算機和電信設備納入了許可例外GOV的適用范圍。
此外,為了消除美國政府(包括能源部和國防部)公務的出口管制障礙,BIS擴大了許可證例外GOV的適用范圍,增加了"或能源部”的表述。這意味著,涉及國防部或能源部公務的抗輻射加固集成電路及相關設備的出口,可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不需要申請單獨的出口許可證。
最后,通過新增740.11(b)(2)(vii)條款,BIS進一步授權出口商、再出口商或境內轉移方出口、再出口或境內轉移微電子物項,以促進與美國政府部門或機構之間的合作。這項措施旨在促進美國政府與私營部門之間的合作,同時確保對敏感技術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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