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環境管理署(EMB)最近發布了一項重要草案,《菲律賓行政指令DAO 1992-29下的雜質、化學副產品、非分離中間體、合金和法定混合物的豁免指南》。這項新草案旨在減輕企業在進口或生產特定化學物質時的合規成本,對企業界具有重要意義。下面我們將詳細解讀這項草案的主要內容及其對企業的影響。
1、雜質
定義為產品中非故意添加的成分,對產品功能沒有貢獻,其含量低于5%。這意味著含有微量雜質的產品可能不需要進行PMPIN申報。
2、化學副產品
指在其他化學品的制造、加工、使用或處置過程中非有意生成的產物。這包括在生產過程中意外產生的化學物質。
3、非分離中間體
指不離開其生產合成的容器或裝置的中間體,通常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但不作為最終產品。
4、合金
包括兩種或以上金屬或類金屬元素組成的混合物,如黃銅、不銹鋼等,且難以用機械手段分離。
5、法定混合物
包括特定金屬、無機鹽、陶瓷、水泥等,具體規定尚待業界進一步討論。
1、申請平臺
符合豁免條件的企業可通過OPMS平臺(Online Permitting and Monitoring System)提出豁免申請。
2、所需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簽字申請函、產品成分信息、安全數據表(SDS)、工藝流程圖、手續費Php 1,500及豁免理由說明和支持文件。
3、審批時間
EMB在收到申請后將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4、補充材料要求
如需補充材料,申請人需在接到通知后30天內通過OPMS平臺完成補充。需注意的是,60天內未完成補正且未與EMB溝通,申請將被撤銷。
《菲律賓行政指令DAO 1992-29下的雜質、化學副產品、非分離中間體、合金和法定混合物的豁免指南》草案的發布,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豁免指導,有助于簡化進口和生產過程中的合規程序。企業可以利用這些新規定減少合規成本,同時確保其產品符合菲律賓的環保和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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